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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少儿游泳分区赛(深圳赛区)竞赛规程

来源: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3-08-13 17:29:26 浏览次数: 【字体:

2013年全国少儿游泳分区赛(深圳赛区)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承办单位: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

                  广东省游泳协会

                  深圳市游泳跳水馆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待定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3年10月3日至4日在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游泳跳水馆举行。

   三、竞赛项目(男女相同)

   各年龄组参赛项目:自由泳(50、100、200、400米),仰泳(50、100米),蛙泳(50、100米),蝶泳(50、100米),个人混合泳(200米);4X50米自由泳接力、4X50米混合泳接力。

   四、参加单位

   (一)由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组成的业余体校代表队可报名参加

   (二)经地方体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各游泳俱乐部、游泳池、游泳学校或以企业命名的代表队可报名参加。

   五、参加办法

 (一)参赛年龄组规定

10岁组:限20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者

11岁组:限200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者

12岁组:限200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者

13-14岁组:限2000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出生者

15-17岁组:限1998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者。

18岁组:限199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二)凡在地方体育主管部门注册,并持有由地方体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制作的《运动员注册证》原件且符合年龄规定者,均可由单位统一报名参赛。 

    广东省未能取得《全国运动员注册证》的参赛运动员请于2013年8月10日至20日到广东省游泳协会注册,全国业余注册要求请登录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网站“http://www.gdxjzx.org”或广东省游泳协会网站“http://www.gdswim.org”下载,联系人:胡可欣,电话:020-87352311,13682241377。其它省(市)参赛运动员由各省(市)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注册。

   (三)各单位各单项参赛人数不限;每人参赛项目限报三项(接力项目除外);接力限报1个队;运动员不得跨组参赛。

   (四)比赛主办单位有权对参赛运动员进行骨龄检测,检测不合格者,只算成绩,不计名次;骨龄检测经费由参赛运动员负担。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经发现取消其所有参赛成绩并上报国家体育总局。

   (五)凡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运动员不能参加比赛,取消已获的成绩和名次,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2010—2014版《游泳竞赛规则》。

   (二)各单项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先后排列名次。

   (三)比赛检录时,参赛者须出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运动员注册证》原件,否则,不予参赛。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所有比赛成绩,视情节进行处理。

   (四)运动员如弃权,须在该场比赛前30分钟内提出,并交纳每项300元人民币的弃权费。否则,取消该运动员在本次比赛中已取得的成绩,并不得参加当日及次日的各项比赛。

   (五)运动员未游完全程,罚款300元,并不得参加当日及次日的各项比赛。

   (六)比赛中故意慢游者,超出报名成绩105%罚款300元,并取消该项比赛成绩。

   (七)比赛期间的罚款上交组委会。

    七、裁判员

   (一)总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指派,其他裁判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无总裁判签字的成绩册,运动员成绩无效。

    八、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必须用电脑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见附表格),发电子邮件到HWL@gdxjzx.org ,用A4纸打印件寄到赛区。地址:广州市较场西路16号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黄伟龙收,邮编:510056联系人:孙豪、黄伟龙,电话:020-83815010,13924269708。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具体报名时间2013年810日至9月10日(以寄出邮戳为准)。报名表中须填写运动员的出生年、报名成绩及主管教练员、注册证号码等

   (二)各参赛队报到时间见补充通知。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承办单位为获得各单项前八名的运动员出具获奖名次证明。

   十、秩序册和成绩册要求

   (一)秩序册上须标明每个运动员的出生年及主管教练员姓名

   (二)成绩册编排顺序为先男后女、先小后大、先短后长。项目顺序为自由泳、仰泳、蛙泳、蝶泳、自由泳接力、混合泳接力

   (三)秩序册和成绩册一律为16开本。请赛区务必于比赛结束后,将秩序册、成绩册各5份和成绩软盘(以EXCEL文件格式记取的全部比赛成绩)1套和赛区工作总结寄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游泳部

   (四)成绩册必须在参赛队伍离开前分发给参赛队。

   比赛竞赛规程、报名表格、补充通知及赛事相关信息请登录中国游泳协会官方网站“http://swimming.sport.org.cn/”和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网站“http://www.gdxjzx.org/”下载。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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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少儿游泳分区赛(深圳赛区)竞赛规程(8.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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