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东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乒乓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12-01-10 14:32:33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主办单位: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

广东省学生体育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华南理工大学

三、竞赛日期及地点:

日期:2011724-29日;

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体育馆。

四、         参加单位:

(一)20102012年度省级体育传统项目乒乓球小学组学校。

(二)20102012年度省级体育传统项目乒乓球中学组学校可报名参加“2011年广东省中学生乒乓球锦标赛”

五、         竞赛项目:

小学组: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

六、参赛条件: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199891日以后出生的在读在校学生。

(二)各运动队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按照全日制学校课程上课,并有来自同一所报名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且思想品德好、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所报项目的比赛者。

(三)寄读生以及在报名前已被省、市和部队专业队正式吸收的学生、各级体育运动学校学生均不得报名参赛。

(四)凡201091日后从外省转学入广东省就读的学生不予参赛。

七、报名办法:

(一)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每所学校可报男、女队各1队,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男、女运动员各8人。

(二)每队男子、女子单打各限报6人,男子、女子双打各限报3对。

(三)男子、女子团体赛每队各限报4人,且必须在报名表中注明,每个运动员必须至少参加3场比赛。

(四)各参赛学校于79日前,将电脑打印的报名表、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寄至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地址:广州市较场西路16号,邮编:510056,电话:1357003399813922409864,联系人:吕璇、孙天华),同时将加盖学校公章的报名表扫描后发至gdxjzxqiulei@gmail.com。逾期报名不予受理,报名后不得换人和换项。

运动员名单将在报名截止日期2天后在网上(http://twy.gdedu.edu.cnhttp://tyj.gd.gov.cn)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主办单位受理各参赛单位对运动员资格的申诉;比赛期间继续接受对运动员资格的申诉,但仍允许运动员继续比赛,对申诉实行赛后处理,如属实则取消该队比赛成绩名次并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处理有关个人及参赛单位,其他队伍获奖名次不变。

(五)必须使用大会统一的报名表格,竞赛规程、报名表格请在http://tyj.gd.gov.cn公告栏“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文件/通知/信息管理系统”下载,并使用电脑打印加盖

单位公章,手写表格及自制报名表不予以受理。

(六)运动员资格由参赛学校及所在市教育局严格审查,如发现有违反规程规定、违反学生体育比赛赛风赛纪现象者,按《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的有关条款规定进行处罚。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团体赛:男、女团体赛均采用斯韦思林杯(五场三胜)比赛方式进行,出场顺序为:A__X,B__Y,C__Z,A__Y,B__X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进行淘汰附加赛,决出名次。每场比赛,三名运动员必须上场。

1第一阶段比赛,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分组。报名队数6(6)以下采用单循环赛决出名次;报名队数7(7)以上,则分两组或四组进行小组循环赛,决出小组名次后进入第二阶段比赛。第二阶段的比赛,其中分两组的小组前两名进行交叉淘汰及附加赛决出一至四名,小组三、四名进行交叉淘汰及附加赛决出五至八名;而分四组,则第一阶段比赛各小组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抽签进行交叉淘汰及附加赛决出前八名。

2、按规定填写赛会统一的出场名单表,一式四份,由领队或教练员签字后,于赛前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方交换出场名单,出场名单表一经交换,一律不准更改,且出场名单上的运动员必须在赛前10分钟同时到场。

(三)单打比赛采用淘汰附加赛决出名次。

(四)比赛均采用五局三胜制。

(五)运动员球拍不能使用“长胶”,正贴普通颗粒胶(连同粘合剂)不得超过1.5毫米。

(六)各参赛单位必须按规则要求着装,团体赛同队运动员应穿着同样的服装并标明代表单位。

(七)比赛使用标准乒乓球台和“双鱼”三星白色40mm大球。

九、录取名次:

各团体赛和单项赛分别录取前八名。各项目报名人数在8人(队)以下(含)减一录取,报名人数8人以上但实际参赛不足8人,按实际参赛人数全部录取。

十、报到:

(一)运动员、裁判员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

(二)报到时交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健康证明原件,学籍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分别加盖学校和所属市教育局(或体卫艺科)公章,并有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名),缺证或资料不齐者不得参赛。

(三)领队、教练员与裁判长联席会议于报到当天下午15点召开(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经费:

(一)食宿标准:在编参赛人员在报到时向大会缴纳食宿费(标准:每人100/天)。

(二)各参赛队伍其他费用自理。

十二、保险:

参加本次赛事的所有运动员必须在学校所在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在报到时向大会交验保险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十三、仲裁委员及裁判员

仲裁委员、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负责。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点击下载:2011年广东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乒乓球锦标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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