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赛事>省级青少赛事>竞赛规程>详细内容

2011年广东省青少年摔跤锦标赛补充通知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12-01-10 14:40:5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参赛单位:

2011年广东省青少年摔跤锦标赛将于1123日至30日在佛山市举行,为确保比赛顺利进行,现将比赛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 竞赛日期和地点:

1、日期:20111123日至30

2、地点:佛山市体育场馆中心

二、报名要求:

1、各参赛队的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医务人员、工作人员等必须通过网上报名。凡未在网上报名将作不参赛论。

2、请各参赛单位按竞赛规程(附后)的要求(如人数、参赛年龄、项目等)于 1025日至31日在网上(www.tyj.gd.gov.cn )进行报名。逾期报名,不给予受理。 联系人:陈增荣,电话:13556167939

三、有关经费:

在编参赛人员报到时缴纳食宿费140//天,超编人员食宿费用180//天。

四、报到:

1、仲裁、裁判员请于1120日到佛山市石湾宾馆报到。(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西路15号,酒店联系人:林智杰,电话:0757-83328813,手机:13425942626。)

2、古典式摔跤运动员请于1121日到佛山市金银酒店(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西路4号, 酒店联系人:范志军,电话:83638323,手机:13078483668;赛区联系人:陈宇标,电话:0757-28780927,手机:13827797887)。

3、男女自由式摔跤运动队请于1125日下午到佛山市禅城酒店(地址:佛山市汾江中路76号。酒店总机:0757-82966888,联系人:邓贤珠,电话:13670677706)。

五、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11年广东省青少年摔跤锦标赛竞赛规程

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11年广东省青少年摔跤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及地点:

竞赛日期:1123-25日(古典式)

          1127-30日(男、女自由式)

竞赛地点:佛山市

二、参加单位:

各地级以上市及佛山市顺德区。

三、竞赛项目:

(一)男子古典式:

少年甲组:50kg  55kg  60kg  65kg  70kg  74--85kg  

少年乙组:46kg  51kg  55kg  60kg   66-74kg

(二)男子自由式:

少年甲组:48kg  51kg  55kg  60kg  66kg  74kg  74--85kg 

少年乙组:45kg  48kg  51kg  55kg  60kg  66kg  6674kg

(三)女子自由式:

少年甲组:45kg  48kg  55kg  63kg 

少年乙组:42kg  46kg  53kg  60kg   

四、参加办法:

(一)参赛年龄(以省体育局公布的骨龄结果为准):

1、男子古典式:

少年甲组:1993年至1994年者

少年乙组:1995 年至1997年者

2、自由式摔跤:

少年男、女甲组:1993年至1994年者

少年男、女乙组:1995 年至1997年者

(二)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医生1人,男、女自由式和古典式教练各1人。

(三)每单位可报古典式甲、乙组13人,男子自由式甲、乙组16人,女子摔甲、乙组10人。每级别最多可报2人,运动员不得兼项。

(四)某级别报名不足3人的则取消该级别比赛。

(五)引进运动员(不含已被省优秀运动队正式吸收的运动员;各市代表广东参加第十二届全运会的运动员;在代表单位居住三年或以上的省外户籍运动员)参赛不得超过该市参加该项目、该组别、该性别正式参赛运动员总数的30%

(六)运动员参赛不占名额,按第十四届省运会有关规定执行。

(七)运动员参赛需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各参赛单位必须在所在地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含交通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向大会交验保险原始凭证,如未办理者,不予参赛。

(八)参赛动员必须持有广东省体育局颁发的《广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证》及第二代身份证;外省户籍运动员须同时持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注册证》。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摔跤竞赛规则》。

(二)运动员必须穿规则规定的摔跤服出场比赛。

(三)教练员必须参加广东省举办的教练员培训班并取得证书,按规则规定着装,否则将不能进场执行教练工作。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每级别均录取个人前八名给予奖励。某级别参赛人数不足8人,则如数录取。

(二)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予以奖励,总分相等计冠军数,冠军数相等计亚军数,依此类推;总分计分办法依照个人前八名按97654321累计。

七、体育道德风尚奖:         

(一) 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按参赛队有5队(含5队)以下评选2队,10队(含10队)以下评选3队,设15队(含15队)以下评选4队,16队以上评选5队。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按报名人数151比例评选。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裁判员”:按参加人数101比例评选。

(四)运动员因受伤不能参加比赛,必须出其本次比赛组委会指定医生诊断证明,并经仲裁主任批准。运动员因无故弃权者,将取消其这次参赛级别的所有成绩与计分,代表队不得参与“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

八、报名和报到:

(一)请各参赛单位按竞赛规程要求在网上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赛前30天,报名截止日期为赛前25天,网址:www.tyj.gd.gov.cn)。请各参赛单位扫描网上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于赛前25天发电子邮件至:czr97@126.com,联系人:陈增荣、孙豪;电话:0208382579483810377,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二)运动员于赛前两天、裁判员于赛前三天到赛区报到。

(三)各单位于报到当天晚上八时前将最后确定参赛级别表格交大会编排组,逾期作弃权论。

九、赛风监督委员、仲裁委员、裁判员由广东省体育局统一选派,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补充。

十、经费:

参赛队伍交通费自理,食宿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十一、为端正赛风,严肃赛场纪律,保证公平竞赛,各单位和全体裁判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赛区制定的各项规定,认真比赛,公正执法,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按国家体育总局和广东省体育局的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